吴华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景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检委会委员。该同志自2011年1月从部队转业到景县检察院工作后,能迅速做好自身角色的转化,从零做起,踏踏实实做好日常各项工作,虚心好学,勤于自勉。在力求把本职业务工作做好的同时,抓紧点滴时间学习法律知识,仅在参加检察工作一年后,就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该同志从事控申检察工作以来,深刻认识到控申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对外的窗口,是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全国检察系统开展的“阳光??接待”、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等??主题活动,他与科室干警共同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增强大家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累计接待来访群众800余人次,化解各类社会纠纷200余件,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2022年,吴华星同志办理的曹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并印发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参照学习。2022年被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评选为“本色退伍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