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市院副检察长刘金星带领预防处主办检察官王汉辉及预防处长高风灵来我院就“衡水市院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四风问题”征求意见,我院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评议座谈。
座谈会上,刘金星副检察长指出:此次评议是贯彻市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在于通过评议,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切实维护和树立党的公信,巩固和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他强调:评议要本着实事求是、维护团结、促进工作的原则和目的,重点是对市院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存在的“四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客观评价,并对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在座谈结束后,刘金星副检察长表示:市院党组将认真梳理基层院干警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剖析查摆,认真落实整改,不断强化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以更加团结的班子、更加务实的作为、更加清廉的形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落实执法为民”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他要求我院:要深化检务公开,把“阳光检务”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载体。要在“阳光”下办案,打造阳光通道,增进检民联系,提升便民服务,强化执法办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环节、每一个具体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阳光。一要着力在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方法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要在理念上进一步深化,在机制上进一步创新,在效果上进一步提升,以“阳光检务”进一步引深教育实践活动主题,积极推动全市检察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