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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景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6-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景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5日在景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连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景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在县委市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院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两手抓、两促进2020年,我院蝉联“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名同志在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荣获两项亚军,1名同志获“冀青之星”省级荣誉称号,制作的《一号检察建议》微动漫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首届未成年人检察“三微”评选展播活动中获优秀奖,《执法办案解难题 齐心抗疫感党恩》微视频在省政法委“丹心向党旗更红”优秀政法新媒体作品评选活动中获优秀创意奖,1件案例被省院评为精品案例,3名同志在市院业务竞赛中获奖,司法改革、服务民企、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获得省院丁顺生检察长和市县领导充分肯定。

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在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中彰显检察新担当

扎实做好依法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我院全体动员党员干部冲锋在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好3个社区包联执勤工作,助力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措施落地落实。积极宣传法警队长明向东等人抗疫模范事迹,拍摄专题宣传片,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凝聚正能量。

积极推进依法办案工作。坚决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推行“零接触”办案模式建立3套远程视频审讯系统,采取远程提讯、线上出庭、网上接访,避免人员聚集。在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为办案干警购置防护服、护目镜等设备到外县看守所开展提讯工作,在办公楼内增设红外体温检测仪,做好清杀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依法办案同步推进。

全面助力复工复产复学。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深入企业调研,宣传复工复产政策,为企业带去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品,向全县50家企业发放《法律宣传手册》300余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复学安全问题,结合“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联合县关工委、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到景县中学、梁集中学开展督促检查活动,确保教学安全。

二、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检察新作为

服务“三大攻坚战”。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三号检察建议”落实,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犯罪1113人。做好扶贫帮扶工作,帮扶63贫困户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实现全面脱贫。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办理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犯罪3案4人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案,助力“美丽景州”建设

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邀请企业家参加“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召开座谈会,倾听民企心声,关注民企诉求。依法打击妨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为企业挽回损失300万元,服务民企工作做法获县四大班子领导批示肯定,被市院、市政法委转发推广。

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从严惩治食品、药品、化妆品领域犯罪,起诉2案3人,对一起伪劣化妆品致残案件从重从严办理,并积极为被害人争取损害赔偿160余万元。联合开展支持农民工讨薪活动,办理4案,追回工资29854元。持续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向12名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12.3万元,连续两年居全市第一,为困难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

三、增强总体国家安全观在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做出检察新贡献

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惩高压态势,深入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精准治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全年受理提请批捕案件125案201人,批准逮捕100案13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28案568人,提起公诉293案344人,打击了犯罪,保护了人民

打好扫黑除恶收官之战。“六清”行动为重点,加大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力度,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办理12件涉恶案件,做到快捕快诉,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实现了“案件清结”。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深挖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确保“伞网清除”。对“沙霸”“楼霸”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整治景县楼房装修市场乱象,共打掉9个犯罪团伙,推动了“行业清源”。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预防调处综合机制,用法用理用心用情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针对醉驾犯罪占刑事案件总量40%的状况,拍摄短视频《酒驾后果知多少》;围绕网络赌博诈骗犯罪多发态势,制作宣传片《辛苦一年不容易 别让赌博掏空你》,宣传法律知识,提高防骗意识,教育引导群众坚决抵制违法犯罪。

四、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中呈现检察新气象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提前介入案件侦查157件,追诉漏犯21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件,提出抗诉4件着力提升办案质效,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81.98%,量刑建议采纳率91.71%,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100%,整体“案-件比”降至1:1.0529,居全市前列。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监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人员451人次,创建社区矫正档案138件,监督社区矫正检察建议被省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深入学习《民法典》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能力,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件、民事虚假诉讼案件1件,协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完成委托调查事宜,开创了全市军地检察院协作的先河。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件。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等领域全面发力,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2件。认真做好京杭大运河保护工作,多次到“华家口夯土险工”走访调查,确保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批捕9人、起诉11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政策,不起诉11人。以深化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制作的微动漫《一号检察建议》,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首届未成年人检察“三微”评选展播活动优秀奖。

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在狠抓队伍建设中积聚检察发展新动力

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方方面面。推进党的建设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带领干警重温入党誓词,弘扬爱党爱国情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健全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推动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辅助人员职业化。

狠抓检察队伍能力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培养业务尖子、办案能手2人;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各类专业技能培训26次。用好“学习强国”平台,3名干警被市委宣传部评为“先进学习个人”。组织干警参加业务竞赛,明向东同志在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荣获两项亚军,张娜同志被共青团河北省委评为“冀青之星”,3名同志在全市业务比赛中获前三名。认真抓好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在检察日报等主流报刊杂志、网络媒体上发表稿件160篇,微信公众号发文116篇,传播了检察正能量

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巡视问题整改工作,持之以恒推进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活动4次,开展谈心谈话7次,讲授廉政专题党课2次,做到警钟长鸣。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拓展代表委员联系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列席公开听证会。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对各类办案活动的监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我们深知,案件中有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案件中有民心民生民利!我们深知,迈进新时代,公平正义更为人民群众所期盼,检察履职必须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既做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正义的捍卫者,更要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景县人民检察院向长期关心支持帮助检察事业发展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进入新时代,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工作举措仍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均衡,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发展相对滞后,距离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较大发展空间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专家型、全能型人才整体偏少,内部人才培养机制不够健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牵引,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化改革、教育整顿为着力点,奋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聚焦“十四五”规划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系统观念,围绕功能定位和奋斗目标,着力推动“六个景州"建设,建成新时代"经济强县、美丽景州",实现撤县建市总体规划,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平安景县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集资诈骗、电信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把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落实到基层,以防范化解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风险为重点,以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平安创建活动为抓手,将平安景县建设推向新高度。

聚焦依法治国战略强化检察监督理念更新把检察工作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工作布局,坚持多赢双赢共赢,全面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品质。贯彻少捕慎诉司法理念,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效果,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聚焦以人民为中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筑牢为民司法情怀,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既遵循“文本法”,又遵循“内心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从供给侧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新需求。

聚焦队伍专业化建设,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进一步增强干警政治定力和使命担当。抓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决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驰而不息地正风肃纪。大力推进高质量高标准业务培训,锻造过硬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不断提升干警履职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定信心、加压奋进,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检察力量!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从宽处理既包括实体上从宽处理,也包括程序上从简处理。

2.案—件比: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概念,是衡量做优刑事检察层次水平的重要指标,“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案—件比”越低,反映办案周期越短,办案效果就越好。

3.量刑建议:指公诉人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在庭审过程中向法官提出量刑建议的权力,分为幅度刑量刑建议和确定刑量刑建议,量刑建议对于规范量刑活动、促进量刑公正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基础。

4.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送的检察建议书。

5.三号检察建议: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检察建议书。

6.六清:2020年,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指出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展开扫黑除恶大决战,包括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7.新时代“枫桥经验”: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县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经过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

8.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9.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是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对检察官办理案件和其他检察业务的质量、效率、效果科学评价,激励检察官担当作为,倒逼提升专业素质能力。

10.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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