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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景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景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29日在景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连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景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统筹抓好检察主责主业,全面聚焦司法办案、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的发展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积极融入和服务重大决策部署,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以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为着力点,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依法办理制假售假、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犯罪案件3243人。积极开展“双创双服”检察服务企业活动,设立服务站,搭建服务平台,确立25个重点企业作为服务对象,编印法律手册向企业发放,开展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对涉及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法律问题,积极提供政策和法律帮助,努力营造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法治环境。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犯罪专项整治,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保险诈骗等金融犯罪510人。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深入推进专项治理活动,依法批捕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滥伐林木等犯罪33人、起诉813人。主动融入国家精准脱贫工作大局,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组织12名检察干警与9个村61户建档贫困户结对帮扶。所帮扶的庙镇小洋东、小洋西、万庄村在省扶贫办组织的第三方评估和考核验收中取得优异成绩,受到县委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扎实做好民生检察。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起诉33人。坚决惩治恶意欠薪行为,通过支持起诉方式,为20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20余万元。深化检察服务职能,挂牌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群众咨询、举报和控告,为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更好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二、积极推进平安景县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坚持惩治严重暴力犯罪与教育挽救、综合治理相结合,做到打防并举、刚柔相济,两手抓、两手硬,一手抓扫黑除恶、维护社会稳定,一手抓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279409人,批捕20627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03685人,提起公诉457633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实施方案,选派业务骨干专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在县人大法工委的主导下,与公安、法院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法律监督与协作配合对黑恶势力和严重暴力犯罪从重从快从严打击 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把从严惩处原则贯穿刑事诉讼各环节,依法做到快捕快诉、罚当其罪。共办结涉恶案件315人,追诉漏罪3条,目前办理的涉恶案件正在依法审查。一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的社会成效,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严厉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坚决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活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办理邪教案件3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惩故意杀人、“两抢一盗”、涉爆涉枪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批捕3341人、起诉3243人。认真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特殊司法保护,作出不起诉3人,及时挽救了失足者,受到学校和家长的广泛好评;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开学第一课”法制宣讲活动,多次组织中小学生到法治教育基地参观,提升学生的法制意识。

  创新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要求,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司法办案之中,建立民间纠纷检调对接、涉检信访源头治理、特殊群体司法保护“三项机制”,完善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制度,积极构建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新体系,最大限度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通过这三项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依法不批捕5787人,不起诉2545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64人,调处矛盾纠纷20起,消除上访隐患23起,未发生一起涉检信访案件。

  三、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刻把握“一个案件胜过一打文件”的道理,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更新监督理念,统筹推进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全面增强监督质效,提升监督水平。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完善线索发现和监督纠正机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5人,监督撤案26人,追捕23人,追诉漏犯18人、漏罪17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9件,均获支持并全部改判,准确地惩治了犯罪,维护了司法公正,保障了人权,提升了刑事检察监督质量。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审判人员违法及执行监督案件33件。依法履行行政检察职责,针对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不力、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占用公路打场晒粮等情况,分别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0份,全部被采纳。深入开展民行检察宣传工作,通过进社区、走集市、走访律师事务所、流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宣传民行检察职能,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提供现场法律咨询90余次。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规范运用“执检子系统”,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64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减少羁押时间,避免交叉感染。加强监管活动监督,对监管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办理刑事执行违规案件8件。强化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对171件社区矫正执行案件进行检察,取得较好效果。我院两次派员参加高检院组织的业务研讨和规范制定工作,总结的经验做法被高检院、省院转发推广,办理的案件被省院评为精品案件,并推荐到高检院参加“全国精品案件”的评比活动。

  四、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担负起公共利益守护人职责

  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公益保护核心,以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等领域为重点,以专项活动为抓手,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守护人。

  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和公益诉讼办案组,配齐配强公益诉讼办案队伍,夯实办案力量;配备执法记录仪、无人机、便携式打印机等设备,提供技术支撑。构建内部联动与外部联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和通报制度,通过从受理刑事案件中挖掘、从“两法衔接”平台中梳理、从微信公众号中捕捉等方式,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6件。与县水务局建立域内河流协作保护机制,与吴桥县检察院开展“两岸同协作、共护大运河”活动,向县委呈报的《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进法治景县建设的报告》,得到县委书记孙文欣同志的批示肯定。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公益诉讼工作。结合县委、县政府集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公益保护职能,针对一些地方农药包装废弃物和生活垃圾随意丢弃所造成的面源污染问题,深入全县16个乡镇广泛开展走访调查和线索摸排。共发现案件线索并通过诉前程序办理案件15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环保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5份,督促清运农药包装废弃物和生活垃圾2.2万余方,恢复治理被污染地表42亩,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公益诉讼工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公益专项检查活动,与县环保、卫计局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专项活动方案,组成两个联合检查小组,分赴各个医疗机构进行实地走访和调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整改。在县卫计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县投资300万元,建成全市首家医疗废物收集专门场所,实现了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符合环保要求的规范模式,受到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

  五、准确把握检察改革方向,加快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

  积极适应改革叠加的形势要求,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深化司法改革、检察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等各项部署要求,不断拓展改革深度,为检察事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稳步落实各项司法改革任务。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优化业务部门员额检察官配备管理,坚持员额向一线倾斜,充实办案力量。深化职业保障改革,制定司法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对绩效奖金分配比例合理拉开,最大限度激励入额人员多办案、办好案,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定期组织案件评查,评查结果与检察官绩效奖金、晋级提拔挂钩,倒逼专业能力提升。

  认真办理监察委移送案件。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新模式,准确把握办案各个节点环节,顺利完成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工作,为职务犯罪案件司法程序的衔接和适用提供“实战经验”。全年共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9人,全部提起公诉,均已开庭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深入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注重信息化建设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在基础设施建设、装备采购、系统配置等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大力实施“智慧检务”工程。依托信息化展示平台,建成案管大厅、12309接待中心、党建活动室、文化展室,并购置多功能触控查询设备、灯箱图板、悬挂电视、电子沙盘等多媒体设备,动态展示我院检察文化建设成果。建成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和智慧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并投入使用,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

  六、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在固本强基中增强发展动力

  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续抓好检察队伍建设,为检察事业创新发展厚植根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通过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干警大会学、“三会一课”学,互联网线上学、发放资料和专用笔记本线下学等形式,全方位立体推进。积极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活动,选送的2篇论文分别获得二等奖和三等奖。举办“爱岗敬业”主题道德讲堂活动,举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征文朗读比赛,弘扬奉献精神,传递检察正能量。

  强化队伍素能提升。积极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经常性组织岗位练兵、素能拓展、庭审观摩、疑难案例研讨、办案经验交流等活动,提升干警业务素质。1名干警在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前十名,被评为“业务标兵”,被市院荣记三等功。1名干警在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前二十名,被评为“业务能手”,受到市院嘉奖。1名干警在第九届河北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征文评选中荣获二等奖。全院评选出“十大精品案件、十佳检察干警、十件优秀法律文书”,激发干警争先创优意识。充分发挥文化引领作用,举办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开展信息调研宣传培训活动,全年共发表信息调研宣传稿件375篇,编发微博1135篇、公众号164篇。

  深入推进从严治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按照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确保整改到位。积极配合市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对我院开展一个月的政治巡察,认真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坚持每季度对全体检察干警开展廉政谈话,对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通过逐级约谈、集体约谈、个别约谈和交流谈话等方式,抓早抓小,抓好八小时工作以外的监督,确保党员干部遵章守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突出执纪问责,对发现问题责成相关干警立即整改。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决议,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积极向县人大和县政协报告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全面推进案件信息网上公开,运用信息查询平台,向社会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55条、重要案件信息256条、法律文书572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成绩的取得,是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景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工作举措仍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需求,办理新型领域、专业性较强案件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任务依然艰巨,在司法体制配套改革“精装修”上还需要进一步下功夫。五是智慧检察建设仍然落后,信息化、大数据对司法办案工作的促进作用仍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景县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强做实做优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保障民生的前瞻性,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上实现新作为。聚焦“三大攻坚战”,完善服务保障措施,认真打好检察组合拳,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更加精准地服务重大项目建设、非公经济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家创业创新积极性,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二是在促进法治景县建设上作出新贡献。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严厉惩治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努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细做实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工作,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三是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上完善新格局。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全面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做好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优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进一步完善办案机制,强化监督质效,规范行使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调查核实等职权,努力实现精准有力监督。

  四是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上寻求新突破。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完善员额管理、办案团队、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进一步构建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认真贯彻上级部署,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依法办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健全与监察机关案件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工作对接机制,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是在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自觉把讲政治融入到检察工作中、体现到司法办案上。积极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注重实干实绩导向,用好分类培训、岗位练兵等载体,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更严标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锻造让党和人民放心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要求,忠诚履职、砥砺奋进,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忍不拔的毅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县、文化景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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