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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卡”行动】景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中
时间:2021-0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断卡”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全面履行检察机关“断卡”行动中所负职责,推动形成司法机关、金融部门打击犯罪的合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景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协同开展‘断卡’行动从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联席会”,县银监会、县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建国宣读了《景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协同开展“断卡”行动从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意见》,第二检察部主任陈亚静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阶段工作以及“两卡”涉案情况。

   

会议指出:
一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打击合力。切实增强开展“断卡”行动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重点惩治长期从事收购贩卖“两卡”人员和“两卡”犯罪团伙,坚决打出声威、打出成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协作机制及信息共享机制,各单位发现相关线索应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实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用足用好有关法律规定,做到案件定性准确,量刑建议适当,确保案件办理质效。
二要突出多管齐下,实现源头治理。坚持打击整治惩戒多管齐下,以打开路,以打促治,以打促防,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斩断非法开办贩卖“两卡”产业链,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土壤。在打击违法犯罪基础上,强化信用惩戒,按规定对司法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要制定出台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电话卡的失信用户的惩戒措施,适时公开曝光一批开办涉案“两卡”较多的营业网点和行业人员。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鼓励银行、通讯运营商等窗口单位在厅堂醒目位置张贴展示“断卡”行动宣传条幅,由工作人员向持卡客户全面讲解防诈骗知识,提醒客户妥善保护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私密信息,筑牢群众防范风险意识。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要结合本单位职能分工,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广泛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积极扩大“断卡”行动战果,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犯罪线索,检举揭发犯罪行为,对“两卡”犯罪形成人人喊打的态势。
县银监会、县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等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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